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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及《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结合深圳市税收工作实际,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全程网上办”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并满足网上办理条件的,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前往税务机关。 三、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所列事项,纳税人可通过深圳国税局网站查询相关办税指南,根据指引进行办税。 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并在深圳国税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 2.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第一批)》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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