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局共有23个科室,其中综合科室7个,税源管理科室8个,稽查科室4个,窗口科室4个。
1)办公室职责
草拟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本单位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等;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教育科职责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等;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
负责区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区局党务日常工作,包括:1、负责区局全体党员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2、负责区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实施;3、负责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工作;4、区局党委负责办理区局全体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工作;5、区局机关党委负责对区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6、区局党办负责组织全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负责承办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审批和表彰工作;7、区局机关党委负责区局党组织发展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区局工会日常工作,包括:1、负责区局工会会员的信息资料等基础工作的管理;2、区局工会“送温暖”工作;3、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4、负责做好区局“职工之家”的管理;5、做好区局妇女和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局共青团工作,包括:1、区局党办按照上级团委的有关要求督促完成各项工作的落实;2、协助共青团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监察室职责负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等,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5)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区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食堂、车辆及通讯设备的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调,并对其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机关办公正常运行;负责区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工作;负责办理综合性会议和其他专业性会议的保障工作;做好各项接待工作;负责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6)票证中心职责
负责本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调拨、运输、存储、保管和盘存;负责办理《发票领购簿》,供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并负责对纳税人领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验旧、缴销;负责印制企业衔头发票申请的审批和企业衔头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负责丢失被盗和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处理;负责次版发票和旧版发票的核销;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鉴定;负责发票违章处罚;负责各类发票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等。
7) 征收管理科职责
负责文书受理(包括一般纳税人申请、衔头发票申请、票种核定、领购收购发票申请、超限量购买发票、防伪税控资
格申请等各类文书录入);负责办理税务登记(包括新办企业登记、税务变更、注销、跨区迁移、及税务登记违章行为的处罚);负责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的管理(包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负责完税证明的开具;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税政管理科职责
税政管理科为流转税收政策、所得税收政策、国际税收政策、进出口税收政策主管科室,负责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解释、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结合区局实际制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综合性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上级税务机关布置的各项税收征管专项活动;负责税收业务的综合协调和税收法律事务(如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负责组织实施区局征管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税务检查案件的选案管理;负责税务检查案件的审理、听证和告知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和征管质量检查;负责对外咨询、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负责编制本单位的税收计划、对本单位税源情况进行分析,组织各科室对本科情况进行税源分析;负责税政调查研究;负责办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日常管理的审批工作,包括所得税减免税的终审工作、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汇算清缴退税、所得税税前列支的复审工作;负责“免、抵、退”税的综合协调及复审工作;负责内部转办事项管理;负责组织金税工程的实施;负责对外发函管理(金税工程发函除外);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信息中心职责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本局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等;负责计算机及相关配件的调拨、采购、发放、维护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技术管理和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进行“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的发行、收缴等;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职责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内外资免、抵、退企业的日常税务管理工作;负责免抵退税的初审、复审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收入目标的实现,做到应收尽收;负责及时掌握户籍变化动态,分析税源结构和增减原因,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监控;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取消工作;负责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监管工作;负责四小票比对异常核查、日常监控企业核查及海关完税凭证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免、抵、退”税申报的审核、年度退(免)税清算和单证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和汇算清缴的审核工作;负责对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及执行;负责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移送工作;负责纳税人未入库税款的催缴和未申报企业的催报催缴;负责纳税人的票种核定、企业自行印制衔头发票、发票超限量和专用发票升位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固定业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的审批;负责呆帐税金、死欠税金的调查核实工作;负责税收征收管理业务中不合格品的处理;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贮存、保管、归档、处理;负责所涉及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分析;负责准备相关信息资料,落实评审提出的改进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的预防措施;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税源管理一科职责
负责区局的案件协查、注销检查工作,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工作;委托协查、受托协查的组织实施,以及报请上级税务机关组织协查和协查统计监控;接待全国各地来人协查单位的相关检查、取证工作和相关信息的管理监控;负责纳税人的注销检查,并对其违法违章行为,按税法规定进行处罚;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切实贯彻税收管理员制度。
12)税源管理二、三、四、五、六、七科职责
负责内资企业的日常税务管理及非金融证券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工作。具体包括内资企业及非银行金融保险企业的日常税务管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收入目标的实现,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掌握户籍变化动态,分析税源结构和增减原因,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监控;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负责纳税人延期纳税申请、未入库税款的催缴和所管户跨区变更的资料审核;负责发票审批管理工作;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稽核评税工作;负责对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及执行;负责“四小票”的稽核和协查;负责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移送工作;负责每月增值税纳税评估及监控管理;负责企业减免税、退抵税、汇总申报等文书审批;负责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和汇算清缴的审核工作;负责《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固定业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的审核、开具;负责呆帐税金、死欠税金的调查核实工作;负责对未申报纳税人的催报工作及后续管理(包括失控发票登记及取消防伪税控资格);负责税收征收管理业务中不合格品的处理;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贮存、保管、归档、处理;负责所涉及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分析;负责准备相关信息资料,落实评审提出的改进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的预防措施;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切实贯彻税收管理员制度。
13)税源管理八科职责
负责委托代征单位及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及财务不健全企业;确保收入目标的实现,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掌握户籍变化动态,分析税源结构和增减原因;负责纳税人延期纳税申请、未入库税款的催缴和所管户变更、停业、注销税务登记的检查和审核工作;负责发票供新审批、企业自行印制衔头发票、专用发票超限量审批的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稽核评税工作;对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及执行;负责双定户的认定及定额核定、定额调整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移送工作;负责呆帐税金、死欠税金的调查核实工作;对未申报纳税人的催报工作;负责“个体双定户”储蓄扣税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固定业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的审批、开具及核销;负责误征退税的初审工作;负责税收征收管理业务中不合格品的处理;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贮存、保管、归档、处理;负责所涉及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分析;负责准备相关信息资料,落实评审提出的改进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的预防措施;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切实贯彻税收管理员制度。
14)税源管理九、十、十一科职责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组织实施检查、检查执行工作;负责办理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申请和执行手续;负责向人民法院提请税收执行强制措施;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检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涉税违法举报、协查案件承办工作;负责办理税务检查情况的统计、汇总,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反馈加强征管工作的问题和建议;负责做好重大涉税案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检查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检查文书档案、税务检查案卷和违法举报案卷的整理、立案和归档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向司法部门的移送;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切实贯彻税收管理员制度。
15)办税服务厅、市民中心办税服务厅职责
负责现金税款的申报征收及完税证的开具工作;负责自用完税证的领用、保管、核销工作;负责当天征收税款金额的汇总;负责每天下班前进行内部结账,与收款银行进行核对,复核并确保款项和完税证开具数额相符;负责纳税申报资料的整理。负责纳税申报表和其他应征凭证的录入以及税款的征收工作;负责对纳税人填报的税种、税目、税率和税额计算进行逻辑性审核,做到表、票相符;负责抄税认证和抵扣凭证的数据采集工作及“一窗式”比对;负责自用通用缴款书的领用、保管、核销工作;负责当天填用通用缴款书的移送工作;负责每天下班前,进行内部汇总结账和纳税申报资料的整理。负责委托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支付初审工作;负责受理因征收人员操作错误造成多征税款退税的初审;负责待缴款帐户使用管理;负责现金、POS机收款对帐和监督银行及时将税款入库,编制《现金、POS机账户对帐情况表》;及时检查、处理未上解或未入库等异常税票;负责对已审批的作废税票进行电脑核销;负责通用缴款书与各银行移送签收,纸质未达账税票退回签收,以及纸质未达账税票的追缴工作;负责税收票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上解销号工作;负责出口专用缴款书的领用缴销工作和出口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工作。负责处理纳税申报违章简易处罚。负责编制和上报税收票证领用计划,保管、发放税收票证工作;保证税票存放安全,做好票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和防丢失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使用、结报缴销的登记工作和核算工作;负责编制上报票证报表;负责管理和审核代征单位的税票使用情况,确保代征税款与税票金额相符,代征税款足额入库。负责对征收人员征收情况进行复核;负责将纳税申报资料移交给相关科室或数据处理中心;负责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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