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投资者,现准备创办一家专门生产调味料酒的企业。请问生产销售调味料酒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2号)规定: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商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调味料酒的液体调味品,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因此,生产销售调味料酒不需要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