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明税务分局在个体定税和一般纳税人认定中推广使用影像系统 |
| 『发布日期』2008-08-01 |
| 『作者』斯培楠 |
(一)制定影像数据的拍摄标准、内容和要求,建立影像数据库共享和维护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影像资料的日常采集、建库、维护工作。(二)将采集到的定税影像资料以计算机共享的方式提供给科长和分管局领导进行审批,实现影像和电脑同步查阅。(三)在每月召开的评税小组会议上,将定税影像资料制成幻灯片播放,配合其它数据信息进行印证对比,使评税工作落到实处。(四)制定原始影像数据与抽查复核影像数据的比对办法,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该分局拟将影像系统覆盖到一般纳税人实地调查业务中,将实地调查的内容电子化,提供给各审批环节查阅,有效防止执法过程中的“暗箱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