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5号),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的报送质量,根据呼和浩特和武汉培训会的意见,我中心对行业报表的个别栏目进行了调整,并针对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行业年度报表填表说明,与国税函[2006]875号文件各表栏目及其说明不一致的,以本填表说明为准。
现将《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填表说明》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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