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局要按照总局、省局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强化征管基础和基层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建设和谐、效益、廉洁国税步伐,确保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依法治税、依法征管,把全年税收收入任务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后续管理,抓好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等工作。严格执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做好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工作。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从办税流程的规范化和外部形象的统一着手,切实规范办税程序。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检查质量,推动税收执法检查日常化。抓好重大案件集体审理、案件复查工作。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会签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完善外来单位查询纳税人信息管理办法。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税政问题反馈机制。
(三)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利用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手段和用虚假进项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手机短信、传真、网站和电子邮件等媒介传播虚开发票、倒卖发票违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总局稽查局的部署,结合深圳产业结构和税源分布情况,开展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大型商贸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合理界定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范畴,加强征收、管理、稽查环节的业务衔接。积极稳妥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加大举报案件跟踪管理和督办力度。完善涉税案件司法移送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预防和清缴欠税力度,强化稽查执行,控制新欠产生,加速清理旧欠。
(四)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严肃宣传纪律,突出宣传重点,完善宣传方式。认真开展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宣传工作,结合税收征管法颁布15周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涉税违法案件,探索实行新闻通报会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税企沟通。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二、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建立健全税源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加大税收分析力度,加强宏观税负、税收弹性分析,积极开展行业税负分析,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微观分析。完善收入预警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分析和预测模型。落实税收收入分析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充实人员、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单位的税收分析能力。优化细化评估指标体系,规范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坚持案头评估、约谈了解、实地调查相结合,促进纳税人正确准确申报。研究统筹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力争实现同一技术平台上的综合评估。加强管查互动,建立管理和稽查、稽查与审理之间的信息反馈和工作研讨机制,抓好纳税评估案例分析、稽查案件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建立纳税评估信息分享、案件查处反馈和争议协调机制,努力形成以评促收、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良性互动局面。加强纵向互动,及时收集、处理基层征管信息,积极完善税收经济分析和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提高税收经济分析和纳税评估水平。
(六)加强对征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合理界定处室、管理局、稽查局等部门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定位及其职责,加强对征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征管业务,需深入调研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统一协调部署。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沟通,转发上级文件、部署专项工作之前,市局职能处室应做好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优化征管质量考核系统,完善征管质量考核机制,争取将征管质量考核延伸到工作岗位。
(七)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明确并细化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流程和工作标准。搭建并推广税收管理员工作信息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减轻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审批的工作负担,树立主动开展税源管理的意识,提高管理效率。
(八)加强户籍管理。巩固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成果,加强纳税人户籍静态管理与动态监控。积极借助社会协税护税力量,加强与地税、工商、金融、质监等部门的协作,做好纳税人登记信息清分和比对工作,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制定非正常户管理办法,细化非正常户的范围和标准,建立定期分析、认定和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无欠税、无稽查在案和无携票的非正常户。开展异常申报户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重点加大对零申报、负申报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九)积极推进分类管理。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水平。贯彻落实总局个体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和个体户建帐管理办法,加强双定户的核定管理。
(十)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加强与司法、公安、工商、金融、海关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形成工作制度,依法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今年要将欠税户、走逃户信息纳入全市征信系统进行监控。
(十一)加强发票管理。加强普通发票的信息采集,逐步推行电脑版普通发票,加快建立与申报及发票查询系统的交叉核对机制,强化纳税人开票与申报情况比对。精简部分发票审批流程,优化以税控票功能。完成税控收款机招标、在个别行业试点和推广工作。
(十二)加强增值税管理。认真落实新的“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提高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开发“四小票”管理系统,抓好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税控发票的数据采集和抵扣管理。制定农产品收购凭证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管理办法。制定增值税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加大重点行业纳税评估力度。加强新办商贸企业的增值税管理和加油站、超市、机动车经销等税负偏低行业的税收管理。
(十三)加强消费税管理。抓好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加强金银首饰、啤酒、卷烟、成品油消费税征管。建立消费税税基审核机制和产品注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计税价格管理和税源信息上报考核。
(十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开发纳税评估系统,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大力抓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企业等重点税源行业所得税的管理检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行核定征收,重点对餐饮、娱乐等行业加大核定征收力度。结合启用新版纳税申报表,加大宣传辅导力度,保证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效率,做好系统维护和新旧数据衔接工作,完善“一户式”系统。做好两税合并的政策宣传辅导以及培训等相关准备工作。
(十五)加强国际(涉外)税收管理。制定非居民税收管理办法,积极从工商、科技、贸发等部门收集相关信息,认真执行税收协定,大力强化对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的税收征管。研究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努力实现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市通”和网上申报。继续深入开展反避税调查,建立基础信息库,抓好转让定价调查及预约定价、关联申报管理。完善并扩大涉外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模型。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抓好全市退库进度和各单位免抵调库进度,及时完成总局下达的指标。强化出口退税评估管理和提升预警能力,在外贸企业和生产型出口企业中全面启动出口退税评估管理。完善出口退免税相关制度,抓好出口退税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力度。
(十七)加强车购税和海洋石油企业税收管理。加强对车辆税收的“一条龙”管理,抓住“先缴车辆购置税后上牌照”的关键,以车购税征收为控制环节,加强机动车辆相关税种征管。做好车购税征收管理软件的推行工作,建立并完善车购税后续管理(检查)体系。做好两个征收点的增设、管理工作。加强海洋石油企业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和管理等工作,建立外籍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库。
三、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十八)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认真落实《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下大力气清理、简并各种报表资料。大力简化办税程序,重点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注销、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审批等业务流程繁琐的问题。
(十九)加大办税公开力度。落实总局办税公开工作要求,以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纳税人知情、便于纳税人监督作为办税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面向纳税人、方便纳税人的要求,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1”、税务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办税公开质量。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单位操作与市局公开内容不一致的问题。
(二十)优化办税服务厅管理。巩固办税服务厅外观形象、业务流程、服务规范和行为规范“四统一”成果,逐步调整办税服务厅管理模式,分步推进办税服务厅实体化。研究解决各窗口工作量不均衡所造成的管理问题,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首问责任制。总结“绿色通道”经验,探索重点税源户纳税服务方式。
(二十一)加强国税网站建设。落实总局加强网站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完善网站管理模式,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网站评估,抓好总局网站地方频道内容保障等工作。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网上文书预审功能,增加网上报税税种、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等功能。
(二十二)加强纳税辅导。加强网上法规文件库建设,加大网上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做好123661信息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接通率和答复准确率。改进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方法,及时把握纳税人的关注焦点。
(二十三)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明确代理业务范围和代理规范,从严查处违规出具报告,假借税务机关名义牟利,以及与税务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的中介机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四、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十四)加强运维管理。完善系统运维流程、灾备策略和安全体系建设,提高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水平。扩建市局机房,完成运维集中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和市局核心网络优化工作。完善综合征管软件深圳优化版。完成网站改造项目,建设网上抄税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提升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做好其他系统优化工作。建立健全需求评审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预算执行刚性。除执行总局政策和推广总局软件外,科学统筹、严格控制各部门新增开发需求。
(二十五)强化数据管理应用。提升数据质量。落实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完成数据字典建设,升级数据校验系统和数据检查工具,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实现一次采集,口径统一,多方共享,满足不同税种数据之间的逻辑比对需求。研究制定数据应用方案,采取自下而上,上下互动的方式提炼应用需求。深入开展数据应用业务主题分析,建立数据应用分析工作流程,重点实现纳税评估、宏观税负分析、报表集中处理等业务主题,将已有系统功能逐步迁移到统一平台。完成税收管理员系统暨数据应用平台的推广上线工作。提高基层税收管理员的信息系统操作能力和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二十六)配合做好总局金税工程(三期)相关工作。按照金税工程(三期)统一部署,完成总局财务管理、税控收款机、综合办公等系统的推广工作。继续抓好技术支持分中心、呼叫分中心工作,支持总局金税工程(三期)项目管理规范化建设,更新和维护全国税务系统运维管理规范等。继续抓好业务支持分中心工作,做好七省市综合征管软件业务支持,以及总局版本的测试工作。
五、着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二十七)推进政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梳理政务管理岗责流程,完善制度,推进内部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综合材料、文件处理、调研报告、政务信息的质量,鼓励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增强辅助决策能力。加强会议统筹管理,完善局外会议管理流程,推进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建设。健全政务接待管理制度,简化工作流程。简化电子公文归档工作,完成全系统OA文档一体化,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网管理机制,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日常管理。落实信访情况季度通报制度。组织保密工作检查。加强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加强重点课题选题管理,由市局领导根据分管工作确定年度重点课题,科研所协调汇总,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指定有关部门承办,科研所督办。要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加强税务学会建设。
(二十八)加强财务管理。推广使用总局网络财务管理软件,统一各预算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职责体系,实现市局、区局和基层分局三级机关在统一平台上处理财务业务。深化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质量,全面落实年度决算编制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银行账户、用款计划和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发挥审计检查监督作用,重点开展各项专项经费检查工作,推行审计工作“回审制”,提高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严格基建决算审计。严格基本建设管理,包括立项审批管理、项目概算评审、开工审批、项目跟踪管理。对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和出租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加强计算机资产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开发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流程,探索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
(二十九)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运维工作。试点并推广ISO9000文件库管理系统,推进政策文件与作业指导书的一体化。积极运用两个“满意度”调查和内、外审成果,推动各部门改进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效。探索建立质量管理与部门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三十)加强后勤管理。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落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意见》和《市局机关接待管理办法》,在政务接待、会议管理、办公用品购买、车辆维修等方面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开展节能活动,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资源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强化公务车辆管理,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做好行政后勤信息化项目的上线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研究盘活现有后勤资源的新路子,做好周转房、集体宿舍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做好税务制服更换工作。此外,加强基建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和接待服务等工作,努力降低国瑞苑接待服务中心、印刷服务中心、大鹏教育基地的营运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营造和谐内部氛围
(三十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培训。在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开展巡视工作。
(三十二)推进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继续做好公务员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工资套改等工作。完善并落实好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和部分处、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缺位竞争上岗等制度。做好信息技术支持下的人员岗位配置和优化工作,重点抓好行政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研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做好2007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协管员管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三十三)加强岗位技能培训。落实我局2006-2010年教育规划,继续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创建工作。加强教育培训的组织统筹和管理考评,严格控制省外培训项目,逐步建立分类分级考试制度。逐步制定业务能力指标体系,实现公务员的岗位业务能力评估。完善教育网络平台,组建数字图书馆,丰富课件,建立题库,改进考试系统。结合“六员”培训,进一步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抓好税收管理员、税收稽查员、出口退税、新会计制度、所得税“两税”合并、信息技术和综合管理知识等培训工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税收管理员和税务稽查员竞赛。
(三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加强公务员精神的宣传,开展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促进爱岗敬业、廉洁办税、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的形成。抓好“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教育活动,增强队伍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执行力。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干部职工和税收协管员心理和谐,引导每个人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
(三十五)推进税收文化建设。坚持“突出税务特色、服务税收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深入开展税务文化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继续抓好“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合格职工之家”等创建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继续办好团刊《五月花》,开展扶贫助学、义工服务、书画摄影集邮展览和各项文体活动,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
(三十六)抓好党建工作。要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基层党建情况调研,遵循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考核。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的党务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各级党员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建立让党员受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大党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党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三十七)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党纪、政纪、法纪学习和教育,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抓好税务干部廉洁从政制度、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述廉评廉等制度的落实。推进内部行政管理公开,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将执法监察与执法检查、ISO9000内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重复检查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重大政府采购项目、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检查。此外,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信访、案件查办、调研等工作。
(三十八)抓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认真、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按时报送信访和案件统计报表、信访和案件调查工作分析报告。继续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严格办案程序和纪律。认真剖析典型案件,从中发现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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