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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录用的公务员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2008-06-30

各位考生:

由于我局拟录用公务员需经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逐级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因此请大家耐心等待,不要着急。一旦批复结果下发,我局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大家报到。为报到时办理手续方便,请提前准备以下报到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含根据政策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对待的人员)提交的材料

1、毕业生推荐表;

此表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已提交过的不再另提交)

2、毕业生成绩单;

均需提交课程完整的成绩单,之前已提交的成绩单课程及成绩完整的,可不再另行提交。成绩单由毕业生毕业院校打印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均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不需原件)。其中深圳生源毕业生(含市内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大学英语证书或者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均需提交英语四、六级(提供级别高的成绩单)考试等级证书或者成绩单。如有遗失的,须提交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指导中心出具的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原件用后返还本人。

5、招生录取名册;

专升本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招生录取名册一般留存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可由学校相关部门复印出并加盖部门公章。

6、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均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已婚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的材料已单独通知本人。

二、社会在职人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已单独通知本人。

 无论何种身份的考生,凡是中共党员的,报到时均需提交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三、后续事项

我局在收齐报到人员上述材料后,上报深圳市人事局审批。审批同意后,

1、对应届毕业生,发放《深圳市人事局接收毕业生函》的毕业生,凭此函在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注: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

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市人事局报到窗口(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同时领取《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由各区人事局接收的毕业生应到区人事局领取)。填写《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须政府人事部门和接收单位盖章)后,持上述材料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详见附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2、在职人员获得《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的人员,填写《深圳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须人事局和我局盖章)。持上述材料到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凭《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调出地相关部门办理干部调出、户籍迁出等手续。最后,调入人员持调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和调出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市人事局报到窗口(市民中心西大厅)和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然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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