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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栏目 >>对不能建账的建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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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应税营业额工作规程

1目的:为规范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应税营业额的调整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范围:适用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应税营业额的审批业务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4流程图调整应税营业额

流转环节

经办

部门

工作

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考核点

输入

表单

输出

表单

工作时限

提出

申请

 

纳税人或主管税务机关

1、   纳税人核定的应纳税收入额发生变化时,应领取并填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免于建账及定额核定调整申请表(ZG11WS086)

2、   主管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原定额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时,可以提出调整纳税人定额,敦促纳税人提出调整申请。

 

 

 

 

 

文书受理

 

申报

管理科

文书

受理岗

1、   审阅纳税人报送的表格和所附需查验的文件及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见注1,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给纳税人;

2、   将资料清单及提交的资料打包交数据中心。

1、   格栏目填写齐全,附报资料齐备(见注2

2、   报资料中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

3、   将申请表格内容准确录入CTAIS系统;

4、   将相关资料整理打包交数据处理中心。

1、   附件资料齐全;

2、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   准确录入CTAIS系统;

4、   准确出具文书。

个体工商户户、个人独资企业免于建账及定额核定调整申请表

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

半天

审核

管理科

双定管理岗

由纳税人提请调整定额情况: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审核,如实际情况与纳税人申请不符,如实际情况与纳税人申请情况相符,则按照税收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呈批。

由税务管理人员提出调整定额情况,将实地调查资料(表)录入CTAIS,并逐级上报审批。

1、 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核实证申请表格;

2、 根据调查结果以行业、地段、工商管理费等作为参考在CTAIS系统中签具意见和结论(包括:经过实地调查、核定定额、有效期起时间等);

1、 进行实地调查;

2、 核实填报信息,岗位意见判断正确;

3、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4、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7

审核

管理科

科长岗

1、 审核申请表格及附报资料;

2、 审核前面岗位意见;

3、在CTAIS系统中签署岗位意见。

CTAIS系统中签具意见和结论(包括:核定定额、有效期起时间等);

1、 复核业务资料,岗位意见判断正确;

2、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3、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2

公示

 

 

系统自动将核定情况发送到网站公示

系统自动将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定额、税额、有效期起止等信息发送到网站。

 

 

 

5

审核

管理科

科长岗

根据公示情况修订定额

1、要将公示情况记录在CTAIS系统中

2、调减或定额调整超过五万的,将业务交主管局长审批;其他情况将业务交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岗。

1、 准确表述公示情况,岗位意见判断正确;

2、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3、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1

审批

 

分管局长

1、   审核申请表格及附报资料;

2、   审核前面岗位意见;

3、   CTAIS系统中签署岗位意见。

1、   CTAIS系统中签具意见和结论(包括:核定定额、有效期起时间等);

1、   审核各环节意见并签署正确意见;

2、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3、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1

文书处理

申报

管理科

文书

受理岗

制发《定额调整通知书》

 已审批文书进行销号处理,出具并打印《定额调整通知书》,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凭《文书受理回执》领取),同时让纳税人在《文书受理回执》上签收;

1、   准确出具文书;

2、   送达已批复文书;

3、   及时归档业务资料。

 

定额调整通知书

1

资料归档

管理科

资料

管理岗

1、   系统自动将定额结果发送网站公告。

2、   有需要时在本单位公告栏公告。

 

 

 

 

即时

1文书受理条件:

   1  纳税人是双定户,存在生效定额,且必须已办理了储蓄扣税税开户手续

   2  资料填报真实、符合要求

2文书受理岗接收纳税人递交的附报资料包括:

   1)        房屋(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金变动的则需提供此资料)

   2)        工商缴费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