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规范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营业额核定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范围: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首次申请核定应纳税营业额的审批业务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4流程图: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营业额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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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环节 |
经办
部门 |
工作
岗位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考核点 |
输入
表单 |
输出
表单 |
工作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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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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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计算盈亏和帐目不健全、销售核算不实、不能准确提供计税依据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填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免于建账及定额核定调整申请表》(ZG11WS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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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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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管理科 |
文书
受理岗 |
1、 审阅纳税人报送的表格和所附需查验的文件及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见注1),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给纳税人;
2、 将资料清单及提交的资料打包交数据中心。 |
1、 表格栏目填写齐全,附报资料齐备(见注2);
2、 附报资料中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
3、 将申请表格内容准确录入CTAIS系统;
4、 清单内容与资料必须对应。 |
1、 附件资料齐全
2、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 准确录入CTAIS系统
4、 按时传递业务资料
5、 准确出具文书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免于建账及定额核定调整申请表》(ZG11WS086) |
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 |
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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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
管理科 |
双定管理岗 |
根据纳税人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业户经营情况及应纳税收入额,综合考虑初步拟定该纳税人每月或每年应纳税收入额。 |
1、 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逐一核实申请表的真实和准确性;
2、 根据调查结果以行业、地段、工商管理费等作为参考,在 CTAIS系统签具意见和结论(包括:经过实地调查、是否免于建账、核定定额、有效期起时间等); |
1、 进行实地调查
2、 核实填报信息,岗位意见判断正确
3、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4、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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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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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管理科 |
科长岗 |
1、 审核申请表格及附报资料;
2、 审核前面岗位意见;
3、 在CTAIS系统中签署岗位意见。。 |
1、 在CTAIS系统中签具意见和结论(包括:是否免于建账、核定定额、有效期起时间等); |
1、 复核业务资料,岗位意见判断正确
2、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3、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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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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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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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将核定情况发送到网站公示 |
系统自动将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定额、税额、有效期起止等信息发送到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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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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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管理科 |
科长岗 |
根据公示情况修订定额 |
1、要将公示情况记录在CTAIS系统中;
2、定额超过五万的,将业务交主管局长审批;其他情况将业务交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岗。 |
1、 准确表述公示情况,岗位意见判断正确;
2、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3、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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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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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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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局长 |
1、 审核申请表格及附报资料;
2、 审核前面岗位意见;
3、 在CTAIS系统中签署岗位意见。。 |
1、 在CTAIS系统中签具意见和结论(包括:是否免于建账、核定定额、有效期起时间等); |
1、 审核各环节意见并签署正确意见
2、 岗位意见表述完整
3、 按时办结申请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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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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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处理 |
申报
管理科 |
文书
受理岗 |
1、 制发《免于建账及定额核定通知书》,转申报征收环节。 |
将已审批文书进行销号处理,出具并打印《免于建账及定额核定通知书》,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凭《文书受理回执》领取),同时让纳税人在《文书受理回执》上签收; |
1、 准确出具文书
2、 送达已批复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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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建账及定额核定通知书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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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 |
管理科 |
资料
管理岗 |
1、 系统自动将定额结果发送网站公告。
5、 有需要时在本单位公告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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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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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
注1:文书受理条件:
1) 申请方为正式开业纳税人或临时纳税人并且为非双定户、财务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且必须已办理了储蓄扣税税开户手续
2) 申请资料填报真实,符合要求
注2:文书受理岗接收纳税人递交的附报资料包括:
1) 房屋(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
2) 工商缴费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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