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并依据该系统报关单“证明联”电子信息申报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出口企业要进行2003年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必须首先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然后凭IC卡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对并提交报关单“证明联”电子信息。为做好2003年退税单证的申报工作,出口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2003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进行核查确认并提交。
以下是对电子口岸用户资格、申请手续、软硬件要求以及网上业务的简要介绍:
1、什么是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
中国电子口岸的企业IC卡是指需使用中国电子口岸的企业及其人员,通过备案申请取得的存储有用户信息的CPU智能卡。企业IC卡是企业在网上使用的身份证和印章,其内部存有企业用户的密钥和证书,可进行身份认证及数字签名,企业办理网上业务时明确法律责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用具。企业IC卡又可分为企业法人卡和企业操作员卡。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由中国电子口岸成员单位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后授权制发。为方便出口企业办理业务,相关部门联合驻点办公,开展对申报企业的资格审查等业务。临时集中制卡点办公场地设在同心路博物馆深圳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2、成为中国电子口岸用户的资格
凡经工商、税务部门批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的企业都能够成为中国电子口岸的用户。
3、中国电子口岸对系统硬件的要求
PII266以上微机,具备32M以上内存,有2G以上的硬盘有效空间
33.6K以上的MODEM卡
可打印A4纸的激光打印机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及IC卡读卡器
4、中国电子口岸对系统软件的要求
Windows95或Windows98以上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推荐使用WINDOWS98操作系统)
IE5.0浏览器及Oracle Lite 数据库
随读卡器发放的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安装盘
5、申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所需资料
符合入网条件的企业用户在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中国电子口岸办公室”领取有关表格[包括《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2号表)]和相关资料(《中国电子口岸》使用问答、教学片等)。
企业认真阅读相关资料,随附以下文件(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并按以审核部门的顺序将复印件(统一用A4纸)装订好:
1)、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国税);
4)、外经贸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深圳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口收汇核销领单登记本》(第一页复印件)及《核销员证》(无核销员者不提供);
6)、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及《报关员证》(无报关员者不提供)。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填写企业法人卡持卡人信息及企业操作员卡持卡人信息,申请企业法人卡只需填写“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持卡人姓名必须填写营业执照上的“董事长”),申请企业操作员卡需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及以下内容。企业如申请多张操作员卡,则须按照本企业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填写一张。
企业逐项认真填写清楚1、2号表格,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在企业资料复印件后,装在中国电子口岸资料袋中。
企业委派相关负责人到深圳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海关的初审、资料录入、导入、制卡、数据备案等环节在一楼,技监、工商、国税的审核工作与外经、外管、海关的授权工作及海关终审在二楼(或三楼)原已存在的服务窗口完成。
6、新办企业的入网申请办事流程
①符合入网用户资格条件的各类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办公室递交有关的申请资料。海关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对企业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②初审通过后,企业将设备和IC卡价款及录入劳务费等,以现金形式存入指定银行帐户、或现场交纳现金;
③海关凭企业存款凭证或发票初审通过后的企业资料收单后,即负责录入有关企业资料到中国电子口岸计算机系统,并导入数据,打印《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3号表)后连同企业入网申请资料交企业办事员;
④企业办事人员按照办事流程集资到技监、工商、国税三个成员单位的受理窗口进行有关的数据审核工作。注:企业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窗口,必须携带并出示“深圳市组织机构信息卡(代码副证)”;
⑤企业将经审核的资料交一楼中国电子口岸办公室,由海关为企业制作IC卡(包括法人卡、操作员卡)并进行数据备案;
⑥企业持有关资料和制好的IC卡到外经、外管、海关(不分先后次序)进行授权并由海关终审后,企业到一楼中国电子口岸办公室领取设备(读卡器、安装盘等)、发票等;
以上工作程序中,如出现成员单位退单的情况,企业可以当场到前一环节(导入或数据备案岗位)进行更正或修改,并重新向相应的退单部门申报。
7、网上提交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时的注意事项
出口企业进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信息时,必须在确认网上数据项目与出口货物具体报关项目完全一致后,方可确认和提交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其中必须重点核对的项目有:海关编号(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出口口岸、经营单位编码、备案号、贸易方式、运抵国(贸易国别)、批准文号(收汇核销单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第一数量、第一计量单位、第二数量、第二计量单位、成交数量及计量单位、总价、币制。
8、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管理须知
1)、中国电子口岸的企业IC卡(以下简称企业IC卡)是指需使用中国电子口岸的企业及其人员,通过备案申请取得的存储有用户信息的CPU智能卡。
2)、企业IC卡是企业在网上使用的身份主和印章,其内部存有企业用户的密钥和证书,可进行身份认证数字签名,是企业办理网上业务时明确法律责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用具,必须妥善保存和管理。企业IC卡又可分为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3)、法人卡:又称公章卡,指在中国电子口岸中唯一代表企业身份的IC卡。该卡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持有,以为本企业人员申领操作员卡,并对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进行停用、注销等管理,并可以法人名义对企业的电子文件进行数字签名。
4)、操作员卡:该卡用于企业内部人员身份认证,其持有者经法人卡申请和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并对填写、修改的电子文件进行个人名义的数字签名。但经法人卡授权登记,操作员卡也可代表企业对授权范围内的电子文件进行数字签名。
9、获得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的途径
如果用户有无法自行安装中国电子口岸、不能正确下载本参数库等技术问题出现,并且不能通过在线提示或用户手册获得解决、可通过下列途径获得技术支持和业务支持:
1)、技术支持
中国电子口岸热线值班电话: 010-65195656
2)、业务咨询
海关总署热线值班电话: 010-65195991
中国电子口岸深圳制发卡工作联系电话: 82094063
深圳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热线值班电话: 84398880
深圳国税局电子口岸热线值班电话
深圳国税局纳税服务热线: 123661
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83878846
福田区国家税务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82122512
罗湖区国家税务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5860001
南山区国家税务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6550430
龙岗区局布吉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8871062
龙岗区局横岗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8500072
龙岗区局平湖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8453402
龙岗区局坪山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8829350
龙岗区局大鹏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84302784
龙岗区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84868531
盐田区国家税务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5369053
宝安区局直属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7931137、27931131
宝安区局福永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7384667、27380987
宝安区局观澜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8083382
宝安区局松岗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7096311
宝安区局公明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7733906
宝安区局公明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 :27733906
宝安区局龙华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7701744
蛇口管理分局电子口岸热线电话:26692434、26692359-504
注:之前公布的电话010-****7601是普通办公电话,不涉及电子口岸业务,由于我们的疏忽给大家带来了不便,在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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